美国

关于消费品安全的法规于1972 年10 月27 日生效,是由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颁布并且执行它的权威。三个主要目标包括:

  • 保护公众不受与消费使用某些产品相关的风险侵害;
  • 帮助消费者评估比较消费品,制定统一的安全标准。
  • 促进调查,研究以及预防由消费品引起的死亡,疾病和伤害事件。

易燃织物法令(FFA)对高度易燃性织物的生产进行监控。根据该法令,CPSC 可以颁布强制性易燃性标准。服装纺织面料,乙烯薄膜,地毯,儿童睡衣,床垫已经存在固定的标准。在1953 年,为了规范高度易燃织物的生产,如人造丝毛衣和儿童背带,易燃织物法令在联邦贸易委员会中指定了监控机构。在1967 年,议会颁布了法律,延伸了它的覆盖范围至家具,纸张,塑料,泡沫塑料以及其它使用在服装和家居装修的材料。执法和监控的相关责任于1972 年落到了消费者安全委员会之上,也就是它的成立之年。

1996 年2 月,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发布了相关准则,然后将其纳入自愿的行业标准,旨在防止儿童被衣服的鞋带夹伤或窒息。在2011 年6 月,同样是该委员会通过了一个关于儿童外套抽绳的联邦安全法令。尺寸在2T-16 之间的儿童外套,更准确地说,必须符合1997 年6 月10 日批准并于次年8 月颁布的ASTM F1816-97“儿童上装外套拉绳标准安全规范”。

刚好十年后,也就是2008 年,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正式生效,它是由美国国会针对公众舆论对消费品安全问题的日益关注而提出的。
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 是消费品安全法案(CPSA)实施执行以来的一个重要修正,特别是针对铅和邻苯二甲酸盐等物质在12 岁以及12 岁一下儿童产品的生产过程中的使用做出了相应规定。

关于儿童服装,法规第101 条规定限制了铅含量不得超出百万分之一(ppm)。除此之外,在儿童日用服装以及夜用服装上使用的油漆和类似表面涂料的铅含量不得超出90ppm。消费品安全委员会近期明确了所有用于制造儿童服装的经过颜色加工的面料,凡不超过标准规定的铅含量则不必经过第三方的检测。所有这些需要在颜料未经含铅材料处理和掺杂的前提下实施。

CPSIA 第108 条规定儿童玩具和婴儿用品不得含有六种不同邻苯二甲酸酯之一的0.1%以上:DEHP,DBP,BBP 的限制适用于儿童玩具和婴儿护理用品,而DINP,DIDP 和DnOP 的限制仅适用于3 岁以下儿童可放在口中的玩具。
儿童服装不必满足此项规定,但用于生产三岁及三岁以下儿童睡衣,围兜以及所有用于生产儿童玩具的纺织物除外。

CPSIA 第102 条规定为每个满足CPSC 安全规定的消费品生产商或进口商出具一份基于产品测试的合规性认证。认证应伴随产品出示给转销商或分销商。
涉及儿童产品的生产商或进口商也应获得符合安全标准的合规性认证。该认证的出具应通过由获得消费品安全委员会认证的第三方强制性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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